教授称暴恐团伙走“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”路

2013年11月21日03:35  亚心网

  “2013年青年学者论坛”发言录

  坚持“一反两讲”坚决打击“三股势力”破坏活动

  新疆警察学院培训处副处长、教授张昆年

  新疆反分裂、反恐怖斗争是长期的、复杂的、尖锐的。“4·23”、“6·26”等严重暴恐案件的发生表明,境内民族分裂组织和暴力恐怖团伙不会因为不断受到沉重打击,而放下屠刀、立地成佛,相反,在西方反华势力的纵容支持下,他们不甘心看到新疆繁荣发展稳定和各族群众团结和睦的局面,他们会顽固地走“捣乱——失败——再捣乱——再失败”的道路。

  大量铁的事实说明,新疆发生的暴恐案(事)件既不是民族问题,也不是宗教问题,而是惨无人道地滥杀无辜群众的暴力恐怖犯罪。“三股势力”决不是什么“民族”、“宗教”利益的代表,更不是什么“人权卫士”,而是一伙反人类、反社会、反文明的暴徒,是一伙不折不扣、彻头彻尾、十恶不赦的恐怖分子。事实表明,民族分裂主义是“三股势力”的政治基础,是总根源、总纲领,而恐怖活动则是“三股势力”搅乱人心,破坏稳定,为最终乱中分裂进行行动准备的必然选择。

  一、“一反两讲”:新疆维稳工作新策略

  同“东突”恐怖势力的斗争,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、维护民族团结、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严肃政治斗争,事关国家核心利益,事关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。2010年8月26日,自治区党委常委(扩大)会议上,张春贤书记提出了做好维稳工作的三点要求,即“反暴力、讲法治、讲秩序”。随后,“一反两讲”被自治区党委确定为维护新疆稳定工作的指导方针之一。“一反两讲”作为新疆维稳工作新策略的提出,为新疆今后严密防范、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,构筑新疆反分裂斗争的牢固防线指明了方向。

  三年来,在“一反两讲”方针指导下,我区维稳工作不断趋于常态化、科学化、法制化,发现、防范、打击、处置能力明显提高。当前新疆维护稳定的群众基础、社会基础、基层基础更加稳固,社会大局向好趋势更加明显。

  二、“一反两讲”的内涵

  “反暴力”就是要用铁的手腕对一切暴力恐怖犯罪行为予以毁灭性打击。暴力犯罪是反人类的严重犯罪,也是对社会危害最大的一类犯罪。当今世界,没有一个负责任的国家,不谴责这样的血腥暴行;没有一个讲法治的政府,会对本国的暴力恐怖犯罪纵容姑息。新疆反分裂、反恐怖斗争的历史表明,没有打击,就没有稳定,就没有对敌斗争的主动权。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大局稳定,必须牢固树立“稳定压倒一切”的思想不动摇,坚持“主动出击、露头就打、先发制敌”的方针,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活动,绝不让“三股势力”坐大成势。对于那些披着宗教外衣、打着所谓“民族自决”旗号进行破坏活动的民族分裂主义骨干分子、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,必须用铁的手腕予以毁灭性打击。

  “讲法治”就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稳定观,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。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离开法治就不可能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,就不可能摆脱人亡政息的局面。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警示我们,依法治国,厉行法治,根本又在于宪法至上,在于宪法要有真正的最高权威,在于把宪法确认的各种规则作为社会一切行为的根本准则。面对新疆当前复杂、严峻的维稳形势,特别是境内外“三股势力”更加注重利用人民内部矛盾、各类民生问题和焦点、热点问题,破坏民族团结、煽动民族对立、挑起民族冲突、制造社会动乱,“讲法治”的目的就是为稳疆兴疆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,为新疆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管是什么人,不管是哪个民族,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,都必须尊重法律,都必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言行。

  “讲秩序”就是要为新疆的跨越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、安宁有序的社会环境。和谐是稳定的基础,稳定是发展的前提,只有和谐、稳定、发展了,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实现。纵观近年来我区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,这种滥杀无辜、无视生命的罪恶行径不仅是对公民生命权利的侵犯和对法律的践踏,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严重挑战。北非、西亚国家的持续动乱,导致人民流离失所、民不聊生,这些惨痛实例足以教育各族干部群众,“稳定是福、动乱是祸、民族团结其乐融融”。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历史不是也一再证明,凡是社会稳定、民族团结和睦的时期,新疆社会发展就快,各族人民实惠就多;凡是社会混乱、民族团结遭到破坏的时期,就会导致社会动荡,发展停滞。

  三、坚持“一反两讲”,坚决打击“三股势力”

  毫不手软地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,是一个法治国家和社会负责任的具体体现,也是捍卫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具体要求,更是新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。没有对暴力恐怖活动的严打惩治,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。没有对人民群众的保护,就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。依法严厉打击一切暴力恐怖犯罪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,用法律伸张正义,还受害者以公平,彰显了法治社会对生命和人权的尊重。

 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,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,新疆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,人民安居乐业、和谐社会建设顺利进行,这些都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。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稳定观,就是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民主意识、公正意识,坚定地相信群众,紧紧依靠群众,把群众的心拢起来,把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,以群众为强大后盾,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;就是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,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、责任意识,引导群众自觉做守法公民,努力推动人民群众素质转型,真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。

 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,新疆大地上多民族聚居,各民族的迁徙活动和相互交往使各民族之间自然形成团结、互助、和谐为主的民族关系,形成了你中有我、我中有你的血肉联系,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,民族团结是福的共识,这种和谐的民族关系推动和促进了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。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,新疆各族人民群众求发展、思稳定的主流思想意识和主动参与维稳的积极性不断提高,这是营造新疆和谐稳定、安定有序社会环境的源泉和动力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始终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,将文化建设贯穿于法治实践的全过程,加强和创新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,有效解决矛盾的和谐基础,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形式、新载体和新方法,激发各族人民群众学法知法、守法护法的主动性,使崇尚法治、信守法治成为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,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稳定、长治久安的目标。

 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实现“中国梦”的新征程。新疆人的“中国梦”就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,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。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反暴力、讲法治、讲秩序,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施策、刚柔并济,不断凝聚全疆各族人民的力量,我们就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挑战,就能长期保持新疆政治安定、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。新疆各族群众求发展、谋富裕、思稳定、盼和谐的美好期盼就一定能够实现。 ?

(原标题:坚持“一反两讲”坚决打击“三股势力”破坏活动)

(编辑:SN09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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